530小说>青春校园>钟爱之国>第10章 捉耗子的金花

夜深人静的山村,除了使夜晚变得更加幽远寂静的虫鸣,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。叶芦伟写着写着停下了笔,思念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淌。

一个事业有成,家庭和睦,妻子美丽贤能,女儿漂亮聪敏的中年男人,突然之间被剥夺了这一切,心底深处的痛苦和怒火,真的是比大海更深比星空更广阔。

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,拚着与全世界神魔佛怪妖为敌,叶芦伟也肯定自己不会接那什么神秘的委托。

现在这种明知未来走向,却又深知物是人非的感觉,实在是太让人欲哭无泪。

叶芦伟甚至担心自己就算再一次遇到老婆,还会不会与她爱到刻骨铭心,是不是在相爱的甜蜜中,始终会回荡着她前世的身影。

就算生下一个跟前世一模一样的女儿,自己是不是会全身心的爱她疼她,是不是会看到她时,却想起了另一个世界突然没有了爸爸的女儿悲伤的泪眼……

叶芦伟无声地哭泣了许久,双手因为用力抓握,发麻颤抖得连水杯都端不起来。家里的二货土狗金花,本来在蚕屋里守耗子,可能感觉到主人的悲伤,这时拱开叶芦伟房间的门,站在他床前轻轻的摇着尾巴,嘴里发出小狗狗一样的哼哼声,似乎在安慰主人别哭。

叶芦伟伸手摸摸金花的头,金花讨好地伸长了脖子,抬起头努力压着耳朵向后贴着脑袋,让叶芦伟摸得更顺手一些。

金花其实是只公狗,小的时候被叶依衣胡乱取了一个母母的名字。叶家养的狗狗,春夏秋三季的主要任务,就是在蚕屋里当保安,保安的主要防范对象是耗子。

金花捉耗子的本事不如它的前任花花,花花是一只黑色的草狗,比猫捉耗子还凶一些,可惜前年花花产子后太过饥饿,跑公路对面学校找吃的,路上被车给撞死了。

金花不是花花的后代,是叶芦伟二姨家狗狗的后代,来到叶家已经两年。

这货有个毛病,就是眼神不太好,谁都要咬,等咬到嘴里才会闻到咬错了,于是松开。有时候下口急了,难免会咬出血来。

揍了无数次,这货也改不了先咬了再分辨是不是熟人的毛病。现在叶家自己人回家都要先叫它一声,让它听到是主人的声音不要乱咬。

叶芦伟严重怀疑这货是个近视眼,根本看不清楚来的是谁,只有凭听力和嗅觉才能分辨出来,所以只要有人来,管它对不对,先下口咬了再说。

叶家的狗狗守蚕屋赶耗子,猫却长期睡在灶屋里,连蚕房都懒得进去。

那只棕黄色的大猫没有名字,最喜欢的是陪叶芦伟去钓鱼。剿里去抓鱼r堵伟当天钓的鱼要是不把它先喂饱,笆聈家被它抓烂,馋嘴猫这称呼当真是没有白叫的?

叶芦伟爱怜地逗着金花玩了一小会儿,起身带着它回到蚕屋。农家耗子又多又聪明,不注意一晚上能损失几十公斤蚕。做为家里的经济支柱,蚕屋霸占着最宽大通透的南边房间,春秋两季可以借阳光给室内增温。

夏天为了给夏蚕降温,这间房是唯一用水泥全部抹过的,可以在墙上泼冷水来实现降温。叶家这间蚕房在九十年代初,是附近十里八乡最高科技的了。满红玉也是镇上的养蚕能手,拿过十块钱蚕苗奖的。

其实蚕屋这个时代最大的病害是卫生情况不理想,九十年代初各家已经有余力买点香皂、洗发膏什么的,那年代估计没什么国标,好几种洗涤用品对蚕宝宝来说是致命的毒药。

特别是女孩子爱用的驱蚊花露水,蚕宝宝闻到那味道,就会立即一命呜呼,比武打么七星海棠、什么化骨丹、什么五步倒厉害多了。

已经驯养了几千年的蚕,早已不是在野外那么耐得住各种病菌的浸蚀,各种怪古日经的病,稍微不注意,这蚕就一死一大堆,让人哭起来痛一年。

三季养蚕期,又是夏蚕最是难得照料,又怕热又怕风,出丝又短,生命又娇贵,很是让人头痛。

叶芦伟从能独立走路起,就跟着老妈学养蚕,虽然理论上已经有二十来年没养过了,不过这种童子功是忘不了的。

带着金花围着蚕架巡视了一圈,给几簸箕快亮身吐丝的蚕加了点桑叶,估计这是它们此生最后一餐了。

又去灶屋猪潲里捞了几砣红苕,把瓦罐里的猪油舀了一勺拌在红苕里端给金花,吩咐它一边吃一边盯着点耗子。金花很懂事地趴在自己的饭碗边,慢慢地无声无息地小口吃夜宵,一双眼睛却盯着房梁,防着无孔不入的耗子,从顶上跳进簸箕偷蚕吃。

第二天叶芦伟起床时都快八点了,叶依衣今早穿着新衬衣,反常地没有一边喂猪一边骂死猪懒猪。

新衬衣是一件绿叶牌白底小细纹的长袖,叶依衣刚刚开始发育的身体穿着有点显大,不过显然并不影响她高兴的心情。

其实这个季节最适合的当然是短袖衫,但这个时节的农家孩子衣服有限,长袖可以穿到深秋,功能要求可比美观适用更重要。

刘雪梅显然是考虑到了主观需求,她自己的是一件摊子货,估计最多十二三元,叶依衣这件可是牌子货,得要个十六七元呢。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实践检验过的真理,刘雪梅用三十元钱充分考虑了多方因素,任务完成度可以获得a级评价。

叶芦伟匆忙起床去灶屋找早饭时,可悲地发现叶依衣把悄悄给哥哥做的荷包蛋,又给温在了猪潲里。

见叶芦伟脸都不洗跑灶屋来找吃的,以为他饿


状态提示:第10章 捉耗子的金花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